大连住房公积金网,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成立,系隶属大连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独立事业单位。单位下设18个部门,其中机关处室7个,区市县办事处11个,共有编制194人。主要职能是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补贴资金等房改资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成立,系隶属大连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独立事业单位。单位下设18个部门,其中机关处室7个,区市县办事处11个,共有编制194人。主要职能是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补贴资金等房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委托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 具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能。目前,单位本科以上学历占57%;中级以上职称占63%,其中高级职称有14人;中共党员占43%,职工平均年龄32岁。
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秘管理、行政管理、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人事与劳动工资管理;组织建设与管理;党务宣传与信息工作。
工会:主要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单位的文体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及管理;参与及监督职工福利工作;参与职业规范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综合计划处:主要负责房改资金业务的综合协调与管理;房改资金综合计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分析、调整;政策、业务调研;编制、下达资金平衡调度计划;日常业务数据统计管理。
法规稽查处(住房公积金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理法律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和法制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与房改资金业务相关的法律课题调研;协调中心法律顾问工作;行政执法案件、诉讼案件、仲裁案件材料的整理、归档。
监察室: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与纠风工作;政风、行风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工作的督办、协调与反馈;参与考核工作;内、外部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
委托贷款处:主要负责贷款相关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个贷业务流程监控;个贷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贷后风险防范与化解;个贷政策咨询,解答相关渠道的个贷业务疑难问题;项目贷款管理;资产保全、抵贷资产变现处理及贷款核销管理。
客户服务处:主要负责网站、客户服务电话及住房公积金卡服务;制定和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制度;解答网站和客服电话咨询;受理网站和客服电话接到的投诉举报;对客户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住房公积金卡的制作、发放、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处: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应用软件开发、维护、更新、升级;电子化硬件设备调配、检查维护、使用的监督管理;电子化业务城域网和局域网的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系统数据和技术档案保密管理。
财务处:主要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执行存贷款利率政策及利息核算管理;房改资金及管理费用的总账核算、年终决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报送;会计档案管理;办事处前台业务管理。
筹资处:主要负责房改资金归集、使用相关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房改资金归集、提取计划的预编、分解、分析;单位使用售房款业务的核准、报批;筹资政策咨询,解答相关渠道的筹资业务疑难问题。
稽核处:主要负责编制稽核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和协调对办事处经营管理的考核工作;部门领导及重点部位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稽核档案管理。
办事处:主要负责房改资金归集和提取等相关业务经办与管理;房改资金催缴、清欠;个贷相关业务的经办与管理;与单位对账及受理账务查询;资金运营及财务成果的财务分析和专项分析;对房改资金政策、业务、核算、管理等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计算设备的日常管理,根据授权处理硬件和网络的简单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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