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执行、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代理和辩护,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
(一) 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进行讲解;
2、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
(二)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充分讲解刑法、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三)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检察机关反映其他意见。
(四)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告知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充分做好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6、参加休庭后的相关工作。
(五)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庭审及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告知被告人在二审阶段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调查收集新的证据;
6、充分做好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辩护或代理意见。
(六)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八)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九)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1、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
(十)刑事案件申诉
1、申诉案件立案;
2、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访问:中国律法网站首页www.lvf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