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的政策精神,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交易所于2008年12月30日在天津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注册,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持股20.8%;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持股12%;北京国储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北京融创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天津奥力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9.2%;天津融汇金属资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公司营业范围为“贵金属(含黄金、白银)、有色金属现货批发、零售、延期交收,并为其提供电子平台;前述相关咨询服务及许可的其它业务”。
交易所是依据200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人民银行对黄金市场的若干审批权限,黄金交易逐步开放的政策,也是按照在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的要求设立的。交易所采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24小时连续交易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交易所的设立是滨海新区金融先行先试的重要创新实践之一,是对我国黄金市场体系的补充,对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有利于规范和引导场外黄金交易市场发展,逐步把握我国在国际黄金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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