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地貌以丘陵为主,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和海岛岸线长达6500公里,居全国之首。
浙江历史悠久,早在5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原始人类“建德人”在今天的浙江西部山区一带活动。三国时期(220-280年),浙江有省的建制。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浙江作为一个省级行政区的雏形成形。南宋王朝(1127-1279年)建都临安(今杭州),历时150年。明朝(1368-1644年),浙江省名正式出现。历史上,浙江经济较为发达,丝绸、制瓷、造纸、印刷和造船业等居当时中国领先地位。浙江人才辈出,思想家王充、王阳明、黄宗羲、龚自珍, 诗人贺知章、骆宾王、孟郊、陆游,科学家沈括,戏剧家李渔、洪升等都是杰出代表。20世纪,中国文学巨匠鲁迅、 茅盾,教育家蔡元培,著名科学家茅以升、竺可桢、钱学森、陈省身,以及李叔同、王国维、夏衍、艾青、徐志摩、陈望道、马寅初、金庸等一批名人均为浙江人。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符合浙江实际的发展路子,全省经济发展迅速,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并成为全国经济增长速度最快和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
浙江是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旅游景点众多,类型丰富,有重要地貌景观800余处,水域景观200余处,生物景观100余处,人文景观100余处。省会杭州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也是中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以秀丽迷人的西湖自然风光闻名于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设在杭州市,成立于1950年,原在民生路办公,后移至圣塘路,1991年搬入省府路1号,2001年迁至马塍路5号。现办公审判大楼占地约24亩,由主楼、南楼、法官培训中心三部分建筑构成,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9个。内设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审判管理处、新闻宣传处、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老干部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环资庭、审监一庭、审监二庭、执行庭、执行综合处、执行实施处、执行监督处、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浙江法官进修学院,司法监督室等机构。下辖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等11个中级人民法院,2个专门法院(即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并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和92个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法院现共派出242个人民法庭。
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新型社会关系等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改革开放的春风,为浙江法院揭开了崭新的一页。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了“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带领全省人民朝着“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宏伟目标奋进,为法院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全省法院牢牢把握、充分发挥好这些优势,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勇当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排头兵,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76.8万件,办结179.3万件;法官人均结案345.8件,同比增加30.9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全省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勇当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排头兵,为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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